学车服务条款
本文件构成学校与学员之间的书面条款。口头陈述或承诺一律不予承认。
提交报名或完成付款,即视为学员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已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合同全部条款。
重要条款摘要(与正文不一致时,以正文为准)
- 须自行读完本合同。未读、未看清或事后声称没看到,不免责。
- 未接受任何服务即退款:扣订单总价百分之十;服务已开始:再扣已用项目官方标价,余款原路退回。
- 全部服务自报名成立起一年有效,逾期作废,不可延期。学校不另提醒。
- 取消或改期须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时,同时通知官方客服和当堂教练。周日办公室不营业,仍须通知教练。
- 课程仅限本人使用,不可转让、不可抵扣其他服务。路考通过后,剩余服务立即失效。
一、报名与退款
1.1 完成勾选、报名并付款后,报名成立。项目、数量和金额以订单、收据及学校官方标价为准。
1.2 尚未接受任何服务即申请退款的,不论原因,学校收取订单总价百分之十作为报名费,余款退还。
1.3 任何收费服务一旦开始(包括已上课、已预约或占用路考名额、已派出教练或考试车辆),再申请退出的,学校扣除:
(一)已提供或视为已提供服务的官方标价;以及
(二)订单总价百分之十的报名费。
余款退还。应扣金额不低于已付总额的,无余款可退。
1.4 下列情形视为该项服务已提供,全额计入1.3第一项:未按第四条提前二十四小时并同时通知即取消或改期;迟到超过十五分钟且未提前通知当堂教练;因证件、许可、物品不全或学员自身原因无法上课或路考。
1.5 符合本条的应退款项,按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二、有效期
2.1 全部服务自报名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有效。期满未使用的部分自动作废,不可延期、冻结或恢复。
2.2 无论是否已开始使用,有效期均自报名成立日起算。学员须自行关注截止日期。学校无义务发送到期提醒;未提醒不构成延期或退款理由。
2.3 路考通过后所有服务结束,未使用完的课程可继续练车(按原服务期限有效期计算),或按$50每90分钟抵扣购买高速课程,高速课价格以当时价目表为准。
三、不可转让、课程抵扣
3.1 全部课程与服务仅限付款学员本人使用,不可转让、出借或代上。
3.2 未使用的课时或服务不可折现,也不可抵作其他收费项目。
3.3 学校仅对官方网站及官方客服确认的购课负责。第三方代购、个人转述、截图或非官方承诺对学校无约束力。
四、预约、取消、改期与迟到
4.1 所有课程须提前预约,经学校确认后生效。预约、取消、改期等沟通,均须以文字形式进行并自行留存记录,作为双方确认依据。
4.2 取消或改期须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,并同时通知官方客服与当堂教练。须采用学校认可的文字方式(短信或微信),以客服及教练均实际收到为准。
4.3 办公室周日不对外营业。周日及非办公时段取消或改期的,仍须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当堂教练,并在下一办公时段补通知客服。只通知一方或未满二十四小时的,视为未按规定取消。
4.4 未按规定取消或改期的,该项服务视为已使用并扣除,不予补课、改期或退款。
4.5 上课当日迟到超过十五分钟,且未提前以文字方式通知当堂教练的,视为放弃该节课。教练可离场或另行安排,该节课扣除,不予补课或赔偿。
五、路考、车辆与教练
5.1 学校可协助预约纽约州车管局路考,并在约定范围内提供考试用车及陪考。学员自行预约且未通过学校安排的,学校有权不提供车辆或陪考。
5.2 学校将尽量安排合适的教练与符合车管局要求的考试车辆,但不保证练车或路考使用同一教练或同一车辆,也不保证考试车辆与平时练车车辆相同。路考时间由学校统一协调;如有特殊时间需求,请提前联系客服,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。遇车辆、人员、交通、天气或考场调度等情形,学校可更换教练或车辆。学员自备车辆参加路考的,须自行安排符合车管局要求的陪同人员;凡由学校代为预约的考试,仍计为一次已提供的有偿考试服务。
5.3 路考当日,学员须按照纽约州车管局官方公布的要求,自行带齐证件并做好准备,并至少提前三十分钟到达考场。学校不提供接送。未成年人须有监护人书面授权。因准备不足、迟到或不符合当日考场要求而未能考试或未通过的,由学员自行承担。
5.4 路考能否进行、是否通过、是否中止、取消或当场被拒绝,以纽约州车管局及考官当日决定为准。无论系证件、车辆检查、考场规则、考官判断、政策或系统安排,或学员认为与学校安排有关的其他原因,只要路考未被允许进行或未能完成,学校均不承担考试未完成的责任,已安排的车辆与陪考仍视为已提供服务。因学校车辆或安排原因导致没考成的,免费重排并安排考试加急服务作为补偿。
六、5小时安全课
6.1 学校可向学员介绍五小时安全课服务商,方便学员自行比较和选择。是否报名、选择哪一家,由学员决定。
6.2 上课时间、证书或完成证明发放及其他事宜,请直接联系该服务商。学校不代为办理此课程的相关事务。
6.3 参加路考前,请自行确认已完成此课程,并持有有效课程证书、完成确认邮件或车管局认可的其他完成证明。
七、学校服务范围
7.1 学校提供驾驶训练服务,并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协助约考、陪考。驾照申请、地址变更、证件邮寄、DMV 账户及考场规则等事项,属纽约州车管局职权范围,须由学员本人通过官方渠道自行办理,学校不提供代办。
7.2 教练可根据教学经验,就练习计划与约考时机提供参考建议。是否约考、何时约考,由学员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后果。
八、安全与责任限制
8.1 上课及陪考期间,请勿饮酒、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,或进行影响安全的行为。为保障安全,教练可中止当节课程,该节课时照常计算。
8.2 驾驶训练与路考本身存在交通和人身风险。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学员及其监护人理解并同意:学校、教练及工作人员对正常教学、陪考过程中非故意、非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。
8.3 小费出于自愿,不计入课程费用。
九、不可抗力
9.1 遇天气、车管局或考场安排、车辆或人员突发情况、公共事件等学校无法控制的情形,课程或路考可能需要改期。学校将尽快协助重新安排,不因此承担额外赔偿。
9.2 若车管局取消原路考并重排日期,而学校在该日无法提供合适车辆或教练,由学校另行协调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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