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车协议与免责声明
1. 总则
1.1 本须知具有法律效力。报名即代表学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已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须知全部内容,并同意与本校签署具有约束力的服务协议。
1.2 学员同意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用于课程安排与内部管理,本校承诺妥善保管并不作他用。
2. 服务期限
2.1 所有服务自付款后生效,需提前预约。
2.2 电影课、路考课程、其他套餐课程均自报名日起一年内有效,逾期作废。
2.3 学员若自带电影单,服务期限仍自报名日起一年计算。
3. 课程购买与转让
3.1 报名后课程一律不退款,但可在有效期内转让。
3.2 学员须提供转让对象信息,逾期(报名后一年 + 3个月)未使用或未成功转让的课程将自动失效。
3.3 所有课程一经购买,视为最终销售,不可兑换现金,服务期限不可延长。
3.4 本校仅对官网 https://www.hpdriving.net 与官方客服渠道的购课负责。其他渠道或个人代购行为与本校无关。
4. 课程预约与取消
4.1 所有课程需预约。学员如需取消课程,需至少提前24小时以书面通知教练与客服(短信、邮件均可),否则将按旷课处理并扣课时。
4.2 紧急情况可提供医生或学校等正式证明,若无有效证明,则默认扣除课时。
5. 路考安排与风险
5.1 本校可代预约路考并提供租车与陪考服务。若学员自行预约时间,本校有权不提供服务。
5.2 学员如选择使用自备车辆参加考试,须自行负责考试当日的陪同人员安排,本校教练不提供陪同服务。即便使用自备车辆,由本校代为预约的考试仍计为一次正式考试机会,并视为本校提供的有偿服务。
5.3 路考前学员须携带电影单、实习驾照及必要眼镜。未成年人需家长签字授权。因资料不全、准备不足或迟到造成的考试失败由学员自行承担。
5.4 考试当天不提供接送服务,学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。
5.5 若教练认为学生不具备考试能力,已建议推迟路考但学员坚持考试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(包括考试失败、交通事故等)由学员自行承担,教练与本校免责。
6. 服务行为规范
7.1 上课期间学员不得饮酒、服药或以任何方式影响驾驶安全。教练有权当场终止课程并扣除课时。
7.2 本校承诺保证服务质量,学员可通过官网或客服反馈意见。
7.3 若对教练满意,学员可自愿给予小费,但非强制。
7. 不可抗力
因天气、DMV政策调整、车辆紧急维修、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课程延迟或考试改期,学员应予以配合,本校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8. 最终确认
勾选同意即视为本人(或监护人)已阅读并理解本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,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。报名即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行为。
最终解释权归和平驾校所有。